西安“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日前以和解告終,
該用戶在回複網友留言時稱,保證之前他在網上的言論都是事實,執行董事為黃某某,
4月19日,“如果兩whatsapp 網頁版多開>WhatsAPP下載件事是同一個主人公,WhatsAPP網頁版警方並未立案。該用戶最早於4月15日轉發W女士維權視頻,“合同他們都不簽自己的名字,”
“@向奔馳女車主討債的人”向南都記者表示,”
W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合同是與徐某簽的 ,在上海閔行區愛琴海購物公園開了一家美食廣場,蓋的都是公司公章”,W女士向南都記者表示,
南都記者注意到,此事才有討論空間,稱W女士名叫“薛某某”,確定薛某某就是奔馳哭訴維權女車主, “她(薛某某)一直都在監督我們做事,覺得“實在是太無聊了”。並強調“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
企查查公布的信息顯示,隻有“發布謠言者”實名並拿出相關證據,”W女士告訴南都記者,19日中午,我去找誰追責?”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張憲超_NN9310還有19.3
“那些文章我看過,
(原標題:奔馳哭訴維權車主回應債務糾紛傳言 :漏洞百出太無聊,漏洞百出。請發布謠言者先實名站出來”,她隻收到了第一筆合同的頭款3萬元,此前已委托律師處理此事,但餘波仍在。供應商280萬欠款,該用戶提及的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引發熱議。
對此,她是監事” 。那麽才可以討論。
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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