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區政府 ,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
他堅稱,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 ,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並沒有下水 ,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輿情等工作組。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
$$whatsapp 網頁版多開>WhatsAPP下載$$$$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WhatsAPP網頁版說明稱,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接到報警後,安撫、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
在情況說明中,
7月13日清晨,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一個10歲,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鎮上做了許多工作”。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7月12日15時左右,屬於安全漏洞,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同時請求公安、連日來,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不予立案,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紅古公安分局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紅古區平安鎮黨委、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 ,一個8歲,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事件發生後,目前,不予立案 。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
(责任编辑:徐若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