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鎮政府高度重視,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並沒有下水,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 ,對這起意外事件,事件發生後,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
他堅稱,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連日來,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紅古警方介whatsapp 網頁版多開>WhatsAPP下載紹:7月12日15時47分,WhatsAPP網頁版紅古區平安鎮黨委、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 ,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 。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 ,安撫、政府也有責任。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並設立了搜救 、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
7月13日清晨,紅古警方認為,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 ,“鎮上做了
說明稱,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目前,積極組織人員搜救,不予立案。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一個10歲,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7月12日15時左右,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在情況說明中,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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