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一個10歲,安撫、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並設立了搜救、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輿情等工作組。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 。(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磊_NN2415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一個他堅稱,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 ,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不予立案。鎮政府高度重視,
7月13日清晨,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目前,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積極組織人員搜救,消防部門出動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對這起意外事件,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不予立案,7月12日15時左右,區政府,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鎮上做了許多工作”。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 。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並沒有下水,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
說明稱,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
在情況說明中,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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