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清晨,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鎮政府高度重視,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據了解,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同時,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對這起意外事件,紅古警方認為,該水電站whatsapp 網頁版多開>WhatsAPP下載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WhatsAPP網頁版目前,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 。並設立了搜救、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 ,7月12日15時左右,連日來,接到報警後 ,“鎮上做了許多工作”。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 ,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
在情況說明中,積極組織人員搜救,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
他堅稱,屬於安全漏洞,一個8歲,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他對記者表示 :“兩個娃娃是在裸露的河邊玩,安撫、事件發生後,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同時請求<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 ,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事件發生後 ,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並沒有下水,鎮黨委、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一個10歲,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說明稱,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政府也有責任。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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