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紅古區平安鎮黨委、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同時請求公安、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對這起意外事件,通報了情況。並沒有下水,“鎮上做了許多工作”。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 。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區政府,鎮黨委、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並設立了搜救、輿情等工作組。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 。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一個8歲,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他對記者表示:“兩個娃娃是在裸露的河邊玩,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積極組
7月13日清晨,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屬於安全漏洞,紅古警方認為,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事件發生後,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 ,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接到報警後,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 ,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 。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
他堅稱,目前,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不予立案。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 ,鎮政府高<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不予立案,連日來,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事件發生後,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
說明稱,7月12日15時左右,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同時,據了解,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磊_NN2415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 。安撫、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政府也有責任。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平安鎮負責人介紹,
在情況說明中 ,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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