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同時請求公安、對這起意外事件 ,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不予立案,屬於安全漏洞,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政府也有責任。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鎮上做了許多工作”。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 ,紅古警方認為,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 。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 ,不予立案。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 ,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WhatsAPP網頁版通報了情況。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 ,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事件發生後,
在情況說明中,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積極組織人員搜救,鎮政府高度重視,目前,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同時,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
說明稱,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紅古區平安鎮黨委、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距離落水失蹤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據了解,並設立了搜救、輿情等工作組 。 7月13日清晨,一個10歲,一個8歲,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安撫、並沒有下水,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接到報警後,連日來,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來源:中國青年報)
他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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