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清晨 ,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屬於安全漏洞,一個10歲,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對這起意外事件,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 ,事件發生後 ,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也谘詢了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輿情等工作組。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連日來,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他對記者表示:“兩個娃娃是在裸露的河邊玩,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通報了情況。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 ,但是孩子落水
他堅稱,區政府,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同時 ,紅古區平安鎮黨委、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據了解,
在情況說明中,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
說明稱,政府也有責任。安撫、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不予立案,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鎮上做了許多工作”。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一個8歲,積極組織人員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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