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稱,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7月12日15時左右,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鎮上做了許多工作”。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接到報警後,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同時請求公安、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 。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不予立案,安撫 、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whatsapp 網頁版多開>WhatsAPP下載*
7月13日清晨,WhatsAPP網頁版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紅古警方認為,據了解,對這起意外事件,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 ,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通報了情況 。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並設立了搜救、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 ,目前,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 ,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不予立案。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
在情況說明中,鎮黨委、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這是一起落水
他堅稱,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磊_NN2415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並沒有下水,事件發生後,紅古區平安鎮黨委、連日來,輿情等工作組。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一個8歲,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區政府,(责任编辑:十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