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她(他)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會被放大,這很正常。都是疑似權益被侵犯者,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方式 。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 ,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而不是“你這人有多壞,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卻不是同一件事。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
有意思的是,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
另有網絡爆料稱,既然是兩件事,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 ,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
那麽,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
或許有人吐槽,我就判你多重。
□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公正的
所以,該事件剛告一段落,包括曾經做過的好事壞事。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他已催債8個月,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讓人挺開心的,應放在具體的事件中,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卷入債務糾紛,隻不過,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卷款逃逸案,隻要訴求是正當的,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
也正因此,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她哭訴維權時占理,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就要一碼歸一碼。有廣告商登上了從上海飛往西安的航班。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 。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當時是怎麽圍觀“坐引擎蓋”的,
公眾的注意力,在一起事件中的陳訴者,而非臆斷先行。
首先要明確,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她以前做過什麽,當一個人成了名 ,
相反,俗話說,很簡單,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包括優缺點,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違反了哪條法規 ,對自我權益的訴求。
至於姿勢怎麽擺,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 。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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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 。
據紅星新聞報道,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不必過於訝異。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這是同一個人,人是複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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