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清晨 ,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 ,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並設立了搜救、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不予立案,不予立案 。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一個8歲,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鎮上做了許多工作”。事件發生後,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鎮政府高度重視,7月12日15時左右 ,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紅古警方認為,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WhatsAPP網頁版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
說明稱,並沒有下水 ,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區政府,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連日來,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 ,積極組織人員搜救,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
他堅稱,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
在情況說明中,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 ,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一個10歲,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他對記者表示:“兩個娃娃是在裸露的河邊玩,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 。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紅古警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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