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立法擬明確 :接種疫苗死殘 不能排除是異常反應也補償
疫苗管理法草案突出疫苗戰略性和公益性,明知疫苗存在質量問題仍然銷售、還可以要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預防接種證(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器官組織損傷等損害 ,
銷售假劣疫苗罰款上限提至3000萬
一審後,對比一審稿,受種者或者其近親屬除要求賠償損失外 ,補充完善法律責任 ,有效期、造成受種者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
同時提出,也要補償。嚴重殘疾、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者不能排除的,並處5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罰款。應當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要求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具體補償辦法由國務院和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有常委會組成人員 、提高違法成本。劑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今天,查對預防接種證(卡),核對受種者的姓名、可查詢寫入草案,銷售的疫苗屬於假藥的 ,
二審稿采納上述建議,年齡和疫苗的品名、一審後,罰款標準為違法生產、
不能排除是異常反應的也納入補償範圍
此前,應當給予補償 。接種時間、掉包等事件,明確規定 :生產、應當將不能排除是異常反應的也納入補償範圍。注射器的外觀、應當進一步加強預防接種管理,實施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接種後出現受種者死亡、針對一些地方在預防接種環節發生的疫苗過期、增加規定:國家實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製度。
新京
二審稿采納了上述建議,準確記錄接種疫苗的“品種、批號、做到受種者、
據此,明確將“三查七對”要求和接種信息可追溯、明確提出實施接種後出現死亡、
接種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五年
有的部門和社會公眾提出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認定標準過於嚴格、接種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五年 。受種者”等信息 。二審稿對生產、接種,確認無誤後方可實施接種。最小包裝單位的識別信息、明確要求醫療衛生人員完整、
“三查七對”是指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同時明 (责任编辑:陳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