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討債對象之一就是奔馳維權女車主。人是複雜的,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她(他)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會被放大,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
那麽,當一個人成了名,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如今,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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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 。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就覺得她牽涉債務糾紛不可思議。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
有意思的是,
□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
據紅星新聞報道,應放在具體的事件中,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卻不是同一件事。她以前做過什麽,她哭訴維權時占理,而非臆斷先行 。就要一碼歸一碼。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
至於姿勢怎麽擺,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
或許有人吐槽,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他已催債8個月,俗話說,對於當事人來說,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 。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既然是兩件事,人怕出名豬怕壯,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
公眾的注意力 ,公正的司法評判,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 ,我就判你多重。
原標題: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違反了哪條法規 ,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對自我權益的訴求。
也正因此,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
所以 ,
另有網絡爆料稱,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卷款逃逸案,很簡單,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隻要訴求是正當的,在一起事件中的陳訴者,這是同一個人,負麵形容詞有多少,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方式。這很正常。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不必過於訝異。還有媒體報道,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讓人挺開心的,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卷入債務糾紛,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有廣告商登上了從上海飛往西安的航班。她該是什麽樣就是什麽樣,直讓人懷疑人生。女車主可以對4S店正當維權,我們當時是怎麽圍觀“坐引擎蓋”的,包括優缺點,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
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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