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況說明中,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
說明稱,7月12日15時左右 ,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
7月13日清晨,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 ,不予立案 ,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一個8歲,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 。鎮黨委、對這起意<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據了解,鎮政府高度重視 ,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事件發生後,”
他堅稱,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同時請求公安、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目前,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 ,政府也有責任。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區政府,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 ,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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