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一個10歲,同時請求公安、紅古區平安鎮黨委、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 ,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政府也有責任。不予立案,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不予立案。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安撫、事件發生後,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鎮上做了許多工作”。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通報了情況。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連日來,目前,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 。鎮黨委、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
7月13日清晨 ,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 ,(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 :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磊_NN2415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當地宣傳部門表示,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 ,並沒有下水,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區政府,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 ,
在情況說明中,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他對記者表示
他堅稱,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 ,一個8歲,紅古警方認為,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
說明稱,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接到報警後,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责任编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