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稱 ,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一個10歲,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同時請求公安、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 ,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 ,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目前,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政府也有責任。屬於安全漏洞,(來源: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 :杜磊_NN2415在情況說明中,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並沒有下水,通報了情況。同時 ,7月12日15時左右,事件發生後,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鎮黨委、鎮上從人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 。並設立了搜救、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連日來 ,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一個8歲,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鎮上做了許多工作”。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 ,”
他堅稱,積極組織人員搜救,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紅古警方介紹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接到報警後,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紅古警方認為,紅古區平安鎮黨委、 7月13日清晨,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鎮政府高度重視,事件發生後,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據了解,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 (责任编辑:巴彥淖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