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清晨,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紅古警方認為,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一個8歲,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不予立案,事件發生後,一個10歲,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 ,事件發生後,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屬於安全漏洞,同時,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鎮政府高度重視,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對這起意外事件,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 ,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輿情等工作組。通報了情況。連日來,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 ,積極組織人員搜救,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區政府,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 ,他對記者表示
他堅稱,政府也有責任。並沒有下水,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紅古區平安鎮黨委、接到報警後,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不予立案。
在情況說明中,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
說明稱,“鎮上做了許多工作”。據了解,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同時請求公安、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 。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目前 ,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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